大兴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26.05.2015  17:01

  5月26日,大兴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罢免温震区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林,副主任李永贵、刘志茹、靳文浦、张丽英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邵恒,副区长金卫东,区人民法院院长马来客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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