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检察院在学习贯彻落实 “两个规定”中抓好“三关”

09.07.2015  16:09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下发后,昌平院高度重视,院党组率先垂范,结合自身,围绕“两个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到“两个规定”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加强自身纪律约束的重要保障,为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开红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抓好思想认识关。要充分认识《实施办法》的现实必要性,全院上下要把贯彻落实“两个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实施办法》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对“两个规定”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务必学懂弄通。要不厌其烦,全院干警特别是中层领导要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基础和前提下,对高检院印发的《实施办法》进行进一步的学习讨论,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办法》规范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对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是要抓好纪检监督关。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职责,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执行“两个规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要与高检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等干扰的若干规定》和昌平院《防止说情等干扰的规定》相结合,对违反《实施办法》,发现有说情、打探案情、干预办案等行为线索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是要抓好配套措施关。要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归纳和总结,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要制作昌平院贯彻 执行“两个规定”的相关表格或台账,要记录留痕,把《实施办法》的要求细化为表格或台账的具体报告事项中,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须报告的事项,应当监督干警如实记录,并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强化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的行动自觉,自觉把“两个规定”的精神落到实处。同时,要把此项工作与考核工作相挂钩,体现制度的严肃和刚性。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