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探索制度兜底方式 应对因病致贫问题

08.09.2016  09:32

  北京人大网讯 我区探索制度兜底方式,应对因病致贫问题,出台了《关于开展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了救助对象。海淀区户籍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等社会救助因患重大疾病,年度内家庭支出医疗费用较高,在经过医保等各种救助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承受能力的家庭;二是明确了救助标准。患15种重大疾病按照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3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的部分40%、5万元以上的部分50%的比例分段给予医疗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8万元。患15种病种以外的重大疾病,对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含)的,按照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3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的部分40%、5万元以上的部分50%的比例分段给予医疗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8万元;三是明确了救助程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区民政部门审批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申请。今年我区拨付资金649万元,用于我区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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