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13.01.2015  17:28

为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压减安全生产事故”的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决定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到3月5日在全区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要求各相关单位深入学习中央、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在全国和本市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第一职责切实抓紧抓好。

二是细致部署、严格执法。为有效做好此次大检查行动,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将检查时间分为3阶段,将重点检查内容分为8项,明确37家责任单位,并明确要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力度,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结合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加强过程管理。此次大检查行动明确要求,已纳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信息库的企业,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及时反馈各类隐患信息,安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反馈信息,随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隐患自查自报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四是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此次大检查行动依照“属地负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资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属地镇街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同时区政府督查室和区安委会办公室组成督查组,对各镇街和各部门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将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察局进行查处。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