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审计局荣获“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称号
2014年12月25日,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京召开。朝阳区审计局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审计署授予“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党组书记、局长刘野代表朝阳区审计局接受大会表彰并受到李克强总理的接见。主要做法:(1)在全市率先成立区长任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以区政府名义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审计整改联动机制等制度,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2014年首次将年度全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以及工程决算审计项目的结果同时进行公告,实现了公告内容和数量的突破。(2)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大任中审计,实行党政领导、离任与任中同步审计,提出“经责审计责任界定工作”的意见;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农民安置房建设等120余个重点民生工程审计;围绕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等系列要求,在预算执行等审计项目中,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相关支出;探索开展财政信息系统审计以及绿化养护、医疗设备购置等领域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3)出台项目时长时限管理制度,根据项目类型和资金量确定用时标准,建立项目时长预警机制,连续五年保持项目“零结转”;陆续编制了政府投资建设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操作规范,推进项目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自行开发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法模型,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