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督总站2015年4月份联合区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抽查

06.05.2015  14:18

  为进一步贯彻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文件规定,强化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切实消除起重机械实体隐患,市监督总站于4月份,联合西城、海淀安全监督机构,继续开展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本月共对西城、海淀2个区的12个项目27台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17台,施工升降机10台)开展执法抽查。其中经检测整机不合格的机械1台,合格率96.3%。不合格的机械为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位于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的科研楼等3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市监督总站已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目前该设备已整改完毕,且复检合格。

  市监督总站在本年度执法检查中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设备的责任单位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