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6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副主任苑文新、朱春霞、胡良森、叶青及常委会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甘靖中、副区长王志勉,区法院院长李瑞翔,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鲲,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乡人大主席(副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我区食品药品监管情况的报告。三年来,在区人大常委会持续监督下,区政府从加大经费投入、强化监管责任、建设防控体系、基层硬件配置、提升人员保障和素质、加强媒介宣传和社会共治等六方面进行重点推进,促使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显著完善。会议建议:1.认真分析我区城市功能定位和区位发展特点对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社会风险管控体系的新要求,共同查找现有监管手段和体制机制的不足之处,合力破解监管难题。2.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使用效率,完善街乡协管资源运用平台建设,形成执法合力。3.发挥平台监督反馈作用,健全公共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通报反应机制。4.提升硬件技术保障水平,加强专业设备、专用设施和专门车辆保障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和运用。加强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等行业变化特点和发展趋势的分析,针对新兴业态及时调整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手段。5.增加技术检测、网络监管等专业化人才占比,优化人员队伍结构。6.加强《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标准的宣传,提高法律法规知晓率。扩大监测结果通报范围,提高居民对问题食品药品鉴别能力和自觉抵制意识。
会议听取了朝阳公安分局关于近年工作情况及发展改革思路的报告。围绕健全完善集约高效的常态工作机制、构建主体严密的治安防控体系、打造顺应形势各具特色的朝阳经验和朝阳品牌,朝阳公安分局不断夯实公安工作基础,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保驾护航。
会议还决定了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和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书面审议了区法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关于办理“落实法定责任,加强‘城市病’治理,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议案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