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城市群划定生态红线
09.03.2017 01:32
本文来源: 林业网
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必须坚持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规划》划定的生态空间约占北部湾城市群陆域面积的48.5%,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进行用途管制,其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空间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用途管制。
北部湾城市群要共建区域生态屏障,包括广西境内的大明山水源涵养及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四方岭-十万大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等,构建陆海一体生态安全格局。要坚持群内群外生态建设联动,加快推进与城市群生态安全关系密切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维护蓝色海湾生态安全。要加强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湖滨带、重点湖库及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要强化岸线资源保护和自然属性维护,加强生态修复。要加强沿海基干防护林带红树林、河口港湾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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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2017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