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5年第1期院长论坛成功举办 北大万鹏飞教授应邀主讲社会治理

02.04.2015  14:19

      2015年4月1日,由我院综治研究所承办的2015年第1期院长论坛在二层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许传玺副院长主持,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万鹏飞教授主讲,题目为《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概念、理论和框架》。全院科研人员及机关干部参加了论坛。
                     
  主讲人万鹏飞是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地方治理与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曾在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政治学理论与政策分析中心做博士后研究,师从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著名政治经济学家奥斯特罗姆夫妇,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历,出版有《创新公共服务的组织与管理》等多部专著;更为重要的是,万鹏飞教授是我市“十三五”规划“首都社会治理”专项规划的课题负责人。
                     
      万教授从概念、理论和框架三个方面展开了对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问题的阐述。他认为,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在词义上有一定的相近性,但社会治理更加强调了主体的多元性、国家与社会的合作性以及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平等性。而从政策层面上看,我国的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在制度框架和内容上都具有一定的延续性。新的政策语境下,社会治理又超越了社会管理,主要体现在社会治理以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着眼于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的完善而非具体行动的选择,突出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
                     
      万教授认为,社会治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词汇,其学术归属上与国外的社会政策学相近,但更偏向于对治理结构和制度的关注。社会治理重要的理论来源有“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以及“社会化理论”。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出发研究社会治理问题时,我们应当把握国家的权力特性以及社会的文化共同体特性,要注意区分国家与社会的分野,区分国家与公民社会、政府集权与行政集权、政府能力的增强与对政府的约束等问题。分权是发展的趋势,分权会沿着行政分权与社会分权两个路线演进,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关注。而从社会化理论出发研究社会治理问题时,我们应该注意将生物性的人塑造为社会性的人的整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家庭、学校、政府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社会治理的研究应该具有更广泛的视野,关注家庭、学校、政府、国际组织、媒体、宗教等综合因素对社会治理的影响。
                       
      万教授结合首都社会治理的实际情况,深入介绍了首都社会治理规划的基本框架。他提出,首都社会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增加人民的福祉,核心理念是区分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治,侧重于社会关系重塑和社会结构与制度的构建。首都社会治理的原则应当注重首都功能的发挥,突出中央与地方的共治、国家与社会的合作、正式法与非正式法的结合,同时应当促进京津冀的协同发展。首都社会治理应坚持党政主导与多元主体参与“两大方向”,重点抓好党委政府主导板块、家庭与学校基础主体板块、企业商业主体板块、社会组织板块、社区生活居住板块等“六大板块”,只有这样才能促进首都社会治理的良性发展。
                     
      万鹏飞教授主讲的本次院长论坛,结合首都社会治理的热点问题展开,具有实效性和前瞻性,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全院科研人员深入和全面了解首都社会治理的前沿理论与实践问题。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