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锋锐律所多名律师被拘
锋锐所主任周世锋在代理案件时,除了看代理费的高低之外,主要看有没有炒作点。
翟岩民供称,庆安事件中,“维权”律师是最先冲出来的人。
黑龙江庆安、江西南昌、山东潍坊、河南郑州、湖南长沙、湖北武汉……一系列热点事件的现场,为何屡屡出现律师挑头闹事、众多“访民”举牌滋事?一系列敏感案件的庭外,为何屡屡出现主审法官、主管官员被诋毁攻击、人肉搜索?一系列案事件被炒热的背后,为何总有一只恶意操纵之手若隐若现?
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挥下,经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多地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日前,备受关注的翟岩民、吴淦等人涉嫌严重犯罪案件又有最新进展——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进一步供述和更多的案件线索指向,公安部部署指挥北京等地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自2012年7月以来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犯罪团伙。至此,一个由“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分工精细的涉嫌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组织严密形成体系
今年5月,黑龙江发生“庆安事件”。民警依规合法开枪,为何被炒成“枪杀访民”?
犯罪嫌疑人翟岩民、吴淦、刘星给出了答案:这都是他们“维权圈”里的人干的。
翟岩民供称,“‘维权’律师是最先冲出来的人。律师谢某某第一个提出要炒作庆安事件。”
事件一发生,“维权”律师就在微信里建立了“庆安事件维权群”, 并发布“徐纯合是访民”“警察开枪是领导指使”的“内幕”。“警察枪杀访民”的谣言在网上迅速扩散。谢某某等6名律师在庆安火车站打横幅,并与徐纯合的母亲签订代理书。看到媒体报道当地领导去慰问开枪民警,律师唐某某提议对该领导进行人肉搜索,发现问题后继续炒作、给政府施压。
重要推手、网民“超级低俗屠夫”吴淦紧随出场,“悬赏10万元征集庆安事件的现场视频”。翟岩民介绍,吴淦在炒作热点敏感事件方面很敢干,在“圈”里“名气非常大”。“访民”刘星给翟岩民打电话问要不要组织人去“声援”。翟岩民给吴淦打电话,吴淦说暂时还不需要,要让律师先把事件炒热了,才需要大批“访民”去炒作和“声援”。
短短数日内,庆安事件越炒越热。翟岩民组织协调各地“访民”,分5批次前往庆安“声援”。参与“声援”的山东“访民”李某某证实,自己在庆安火车站举牌,还领到了600元的“酬劳”。
“从我2013年进入这个圈子,只要国内发生一些敏感事件,他们就按这种固定的模式和流程进行炒作。”翟岩民说。
警方查明,“维权圈”大体分为三个层级:组织核心层,包括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行政助理刘四新、律师黄力群等人;策划行动层,包括律师王宇、王全璋和推手吴淦、翟岩民、包龙军等人;跟风参与层,包括刘星、李某某等“访民”。
“声援”活动的资金从何而来?翟岩民、刘星等人供述:每次有声援活动的时候,他们会在网上募捐,有时也会得到境外资助。“有些活动,律师群体也会给我们一些钱,我会把钱分给去参加声援活动的人,自己留下一部分。”翟岩民说。
这么大的群体,如何联系并保持行动一致?警方查明,他们一方面定期组织聚会、聚餐,交流“经验心得”,商讨行动计划;另一方面,通过微信、QQ群和“电报”等即时通信工具沟通联络,进行煽动策划、开展业务培训。
“‘电报’主要用于组织串联,里面的言论基本都是攻击党和政府的。”翟岩民供述,“我们在里面策划、组织各种声援活动,可以设定时间删除图片和文字,就是不想让政府知道。”
人称“老道”、曾被公安机关多次处罚的“访民”刘星交代了通过“电报”等方式与翟岩民联系的情况,并承认在翟岩民的策划下,他组织“访民”到案件现场,通过静坐、喊口号、举标语、打横幅等方式,先后参与炒作湖南律师谢阳状告司法行政机关等近10起敏感案事件。
翟岩民交代,圈子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对现实不满、对政府不满,经常借助一些事件发泄、滋事,并宣扬“以被拘留为荣”。
借热点炒作煽动
警方查明,在多起敏感案事件中“冲锋在前”的“超级低俗屠夫”吴淦,是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专门聘任的行政助理。他虽然不是律师,但在所里“地位”特殊,月薪过万还有专门的“活动经费”,深受周世锋的倚重,直接参与该所的重要决策。
“吴淦曾经发起声援山东曲阜薛某某案件、黑龙江建三江事件和郑州十人被拘事件。吴淦毫无法律背景,周世锋就是为了利用吴淦的名气提高锋锐所的名气和影响力,同时也获得更多的案源和财源。”翟岩民认为,周世锋看中的,正是吴淦什么事情都敢干,并且点子多,行为足够吸引眼球。
据介绍,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热点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和网民跟进,煽动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是锋锐所一贯推崇的做法。
“周世锋在代理案件时,除了看代理费的高低之外,主要看有没有炒作点。”犯罪嫌疑人、锋锐所律师黄力群供述,“周世锋自称律师界的宋江,专门招收一些不遵守法律准则的‘死磕’律师,用违法的手段炒作代理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王宇就是锋锐所众多所谓“死磕”律师之一。据了解,王宇不仅被质疑律师执业履历造假和“吃空饷”,还曾于2008年12月在天津与铁路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将18岁的张某某打伤致其耳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锋锐律师事务所的许多律师和工作人员的风格就像吴淦。刘四新是刑满释放人员,没有律师证,对我国现行体制非常痛恨;王宇多次大闹法庭和看守所;王全璋连整句话都说不清楚,表达能力很差,但什么案子都敢接。”翟岩民供述。
各怀鬼胎扬名获利
那么,这些“维权”律师、推手和“访民”在一次次“维权”炒作中能获取什么好处?他们这样做是否还有更深层的目的?
黄力群、翟岩民、吴淦、刘星等人供述,他们的目的就是扬名获利、制造社会混乱。这种炒作模式之下,每一个环节的参与者都有利可图。对于律师而言,本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他们介入后使得事件、案件的关注度更高,造成的社会影响更大,律师也会因此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如果能代理还能挣代理费。
对于律所里的非律师人员,例如吴淦,“在炒作敏感事件中,既提高了名气,扩大了影响力,而且在每次募捐中借机敛财,落下了不少钱。”又如,负责向境外网站发“声援”新闻的人员,“他们发完东西署自己的名字,那些网站的人会找到他们,给他们钱。”
对于“访民”而言,尽管与这些敏感事件没有关系,但他们参与其中,首先能够借机让自身诉求得到律师的援助;其次,能够引起自己家乡政府的关注,对于解决自身诉求有利;同时,还能得到一些经济方面的利益,除了差旅费实报实销之外,还能得到数百元的补助,如果被拘留还有“拘留补贴”。
对于翟岩民这样的推手而言,每参与一起敏感案事件,能领到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的“补贴”,在“圈”内的名气也越来越大。
对于锋锐律所而言,炒作是扬名获利的“捷径”。正如周世锋所言,用法律框架内的方法很难打赢一些官司,就是要用法律之外的手段赢得官司,让其他人都看到锋锐所在这方面的本事。
连日来,黄力群、翟岩民、吴淦、刘星等人对自己的涉嫌严重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认识到了所谓“维权”活动对社会的严重危害。
目前,周世锋、刘四新、黄力群、王宇、王全璋、包龙军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另据警方披露,周世锋等人涉嫌其他严重违法犯罪。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人民日报记者 黄庆畅 新华社记者 邹伟 (据新华社电 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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