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构机制让政采信息更透明
18.10.2017 03:08
本文来源: 财政局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7年10月17日 第1版 )
该市财政局推出新版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并制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网站信息发布各方权责,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流程和机制
本报讯 记者杨文君报道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通知,要求正式启用全新改版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同时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规范信息发布流程,重建信息发布的工作机制。
记者向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新版网站更加注重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共设置了“首页”“综合信息”“政策法规”“信息公告”“监督管理”“北京特色”和“非政府采购服务区”七个版块链接,内容上十分充实。其中,“北京特色”作为本网一大亮点,主要是发布北京市关于贯彻扶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科技创新、落实绿色环保、信用担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为了促进各类采购信息的公开,网站还设立了“非政府采购服务区”,其功能是对政府采购范围之外的采购标讯进行公示,但此类资讯不属于财政部门的监管范围。
据了解,为进一步明确在使用新版网站过程中各方权责,该市财政局制定了《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信息发布主体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时,市、区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按管辖权限实行动态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处理。此外,《办法》还将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的内容进行了分类,涉及市级政府采购公告、区级政府采购公告,处理处罚公告、法律法规、通知通告和非政府采购服务六大版块,并指定了它们的信息发布责任主体。以市级政府采购公告这项为例,其首先要求市级政府采购公告版块发布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成交公告、更正公告以及终止公告等;其次提出,相关责任主体为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公告由责任主体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填报。同时,市财政局还组建了由业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构成的服务团队,及时接受各方反馈意见并作出解答,第一时间解决影响工作进度的紧要问题。
北京市财政局采购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此前北京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集中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的政府采购模块,新网站启用后,该模块仅作通知通告类信息展示用,而新网作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分网,是北京地区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地方分网建设,改进栏目设置,完善功能,并严格执行中国政府采购网统一域名制度。为了落实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接到通知后,我们就开始了新网的调研和设计等工作,不断完善建设方案,希望借助信息化手段促进采购信息进一步公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高效、透明的优势,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的电子化运行。”该工作人员介绍说。
据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新网筹建期间大力推行工作责任制,力求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工程前期,该市财政局向市属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等单位转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要求专人专职负责采购信息化建设各个方面,认真完成管理和监督等事项。试行期间,新版政府采购网标讯类信息全部由旧网进行自动同步转发,通知通告类消息也按管理要求进行报送并及时发布,从而完成新旧网并行工作。
据悉,新版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已历经完全并行期、共享并行期和正式运行期三个阶段,最终于9月16日正式上线,现正有序运行。
本文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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