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街道社区“开证明”将重点清理
新京报讯 2015年北京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新京报记者昨日获悉,北京今年将重点清理乡镇街道、社区服务站出具的各种证明,其中将全面摸底行政、事业单位核发的各类证照。此外,还将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两类证照今年重点清理
针对社区“很忙”的证明公章,近日,北京市已出台意见称,今年将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包括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大力清理规范各类证照。
北京各个部门核发的各类证照“底数”究竟有多少?新京报记者获悉,结合北京市出台的意见,今年起将全面启动摸底排查。其中包含北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向社会核发的各类证件、执照,以及出具的证明类材料。
“摸底”之后,北京市将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全面清理。记者了解到,其中将会重点清理两类证照,一是与企业、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证照;二是乡镇街道、社区服务站出具的各种证明。
此外,北京还规定对于属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不再由政府发放证照;对于相应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的证照坚决予以取消;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政府部门通过红头文件设置的证照一律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确认;对于相似相近的证照,应尽量予以整合。
年底前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北京市明确提出,凡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北京市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同时,今年起北京将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重点清理北京市自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部署,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清理工作,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另外,还将全面摸底、清理规范未纳入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类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
对于区县行政审批事项如何精简,北京市今年将会出台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市政府部门区县分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简方案。同时,各区县也须根据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情况和“类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清理规范情况,提出本区县精简规范方案。
社区可开具哪些证明?
★居民居住证明
★居民是否健在和在家正常死亡证明
★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手续的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如独生子女、养犬、政审等
★“超范围”情况居委会可向街道请示批准用章
多个街道、社区表示,目前可以对居民开具的证明中,一般围绕“居住”内容,也就是证明当事人确系在该街道、社区居住。记者了解到,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和北京市公安局2003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印章管理工作的意见》,居委会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用章的范围包含4个方面,包括:居民居住证明;居民是否健在和在家正常死亡证明;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手续的证明;其他相关证明如独生子女、养犬、政审等。
不过,对于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超范围”情况,社区居委会可向街道请示批准用章。村委会一般日常事宜须加盖印章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后,即可使用。
据了解,目前各社区居委会受理的日常“基本”事务中,包括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奖励费、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养老助残券、残疾人证、老年优待卡、保障房、低保、临时救助等,都需要居民到社区办理,办理流程和社区出具的材料也比较统一。
对于这些事务,一般先由申请人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其中会包含主管部门要求的材料,作出审核并出具证明材料。比如,申请低保就需要本人提供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收入证明,居委会审核之后在社区公示,通过之后出具审批材料并上报街道街政科。
■ 声音
有户口本还要开户籍人口证明?
记者从一些街道、社区了解到,居委会可以开具证明的实际“尺度”并不完全一致,各个街道通常会有自己的操作规定。同时,很多居民在具体办事时,还会应主管部门规定和自身需求,向社区提出出具某些证明的要求。
“有些部门动不动就让老百姓到街道开证明,既难为群众也给基层增添了不少麻烦。举个例子,一个北京市的居民,他本来就有户口本,但有的单位还让他们找街道开个本地户籍人口证明,这很可笑。”海淀一名街道办工作人员认为,这除了一些部门的懒政、办事程序不合理,给群众乱设门槛外,可能还跟内部信息不能互通,章程不能统一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