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正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通报
22.04.2015 02:29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正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在大兴区采育镇DX10-0001-6006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中存在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5年4月10日对北京正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4%的罚款,罚款数额为296844.01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降低资质等级为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叁级的行政处罚。
各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建筑市场行为管理,切实维护北京建筑市场稳定、有序发展。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4月17日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2.04.2015 02:29
故
事
朝阳区探索“五步工作法” 牛王庙小区成功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转型升级
朝阳区住宅小区数量位列全市前列,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