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仓”持续高发 北京检方发布《证券犯罪检察白皮书》
中新网北京新闻4月25日电 (记者 尹力)在近年的证券市场上,内幕交易、“老鼠仓”案件高发,这些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逐渐成为影响金融安全的突出问题。2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下简称北京市二分检)发布《证券犯罪检察白皮书》(下简称白皮书),揭示了证券犯罪案件的特点,并对防控对策提出建议,希望以此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据北京市二分检副检察长李华介绍,当日发布的白皮书主要包括三大板块,一是证券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二是该院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三是为有效预防和惩治证券犯罪提出对策建议。
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7年间,北京市二分检共办理证券犯罪案件21件28人,涉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两个罪名。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案件,目前均已获得法院有罪判决。
白皮书提出,近年来办理的证券犯罪案件中,“老鼠仓”案件持续高发。2015年以来办理的证券犯罪案件中,高达九成为该类案件。“老鼠仓”案件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是指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的案件。
近年来,该院办理的案件涉及基金、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逐渐从证券发行、交易环节蔓延至基金托管、资产评估等环节,呈现传统风险与新型风险相互交织的特点。
白皮书显示,该院办理的证券犯罪案件中,内外勾结、合伙作案现象突出,共同犯罪案件占比超三成。这类案件中,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与外部人员相互勾结、明确分工,有人负责操控指挥,有人负责调集资金,有人负责传递信息,在被调查期间达成攻守同盟,呈现出明显的“团伙化”特征。
统计显示,涉案人员近六成具有硕士、博士学历,绝大多数人具有金融从业经历;作案前多计划周密,作案时采取隐蔽手段;反侦查意识较强,导致对证券犯罪的发现难、取证难和认定难。
当前,证券市场采用无纸化交易、电脑自动撮合成交以及集中托管,使得犯罪分子的股票操作、信息传递行为更加隐蔽。在该院办理的案件中,五成案件有IP地址和MAC地址等证据,近两成的案件有网络通信记录等证据,对证据固定、审查和运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白皮书显示,在北京市二分检办理的证券犯罪案件中,有四成案件的趋同交易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如胡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趋同买入成交金额高达11亿元,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
为更好地提升金融检察水平,该院于2004年在公诉处设立了全国首个金融犯罪专业公诉组,先后办理了黄光裕内幕交易案、“股市黑嘴”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案。后于2016年设立了北京唯一的分院级金融犯罪案件专业化办案机构——金融犯罪检察部,开创了防控证券犯罪的新局面。
近年来,北京市二分检办理了一批典型的证券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如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原处长李某受贿案,该案涉及上市公司监管、再融资审批等业务,在资本市场起到了较强的震慑作用。
同时,该院探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金融业态预防治理、打造证券犯罪理论研究平台、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针对预防和惩治证券犯罪这一问题,白皮书中提出多项对策建议,包括提高打击证券犯罪的精细化水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对新型证券交易形式和“上下游”环节的监管;协助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单位完善内控机制;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提高识别金融风险能力,鼓励举报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证券犯罪。(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