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刘新光:将古城址保护利用纳入城镇规划

30.11.2015  22:01

北京有着源远流长的城市发展历史,保存下来数量庞大的古城址。改革开放以来,北京的城市现代化、乡村城镇化步伐进程远远高于其他地区,对古城址的保护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且随着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古城址保护工作现在处于最紧迫、最关键的时期。我们通过对先秦秦汉时期北京地区古城址的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古城址的保存状况令人堪忧,主要问题如下:

其一,古城址还处于不断的人为破坏与自然侵蚀中。人为破坏主要表现为侵占古城址、取土烧砖等直接破坏,以及排放生活污染物侵蚀古城遗址等间接破坏。例如房山窦店镇西的芦村古城,本是汉代良乡县治,规模宏大。两千多年遗址保存仍然相对完好,但古城西南角竟是一个大垃圾场,充斥着附近养殖场的废料及其他生活垃圾。北部板桥村正好压在西北城垣上,村南有砖厂长期取土烧砖,几乎将古城墙破坏殆尽;附近砼料厂也毁掉了一段城墙,占用城内空地存放原料。又如丰台区的阴乡城,唯一存留的部分北垣已被村民用作宅基,布满生活垃圾,更有一段包裹了水泥。

其二,相关部门对古城址缺乏重视,保护工作缺失。古城址被肆意破坏而无人问津,大多古城址周围竟然没有丝毫的保护标志,良乡、西乡、渔阳、狐奴等城址皆是如此。如阴乡古城,残存的北垣遭到严重破坏,据村民介绍,当地曾有区政府建立的文物保护碑,但后来村民自行建造住宅,竟将该保护碑毁坏,其间并未遭到相关部门的问询和阻止。

其三,当地村民缺少对古城历史地位和价值的认识。居住于古城址周围的村民往往不知古城是何年代所建,具有怎样的意义,在西乡古城,当地村民为我们指出了古城墙所在,却不知道古城墙是什么时代所建,在我们反过来向他们介绍古城的历史后,他们又往往会欢天喜地地去跟其他村民讲。这反映出居民自身缺乏相关的知识背景,相应也就没有保护眼前这“一堆堆黄土”的意识。

针对上述问题,课题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摸清底数,加强宣传,切实提高对古城址的保护意识。这是进行古城址保护的基础,需要上上下下建立对古城址本身蕴含的丰富历史与社会价值的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目前许多古城遗址连基本的保护碑等标识都没有,使得一般人不能认识其价值,就更谈不上对它的保护。应尽快组织人力,摸清所有古城址的基本信息和现状,对于已有考古发掘报告与文献资料的要进一步集中整理分类,并充分展示出来,明确古城址的保护范围,方便各方面了解古城址的价值与保护的意义;对于尚未发掘的遗址,应请专家进行考察研究,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护。

(二)将古城遗址的保护和利用融入当地的城镇规划。建议采用边保护、边开发利用的模式,将古城的历史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有机结合,既让千年古城在新世纪重获新生,又要注意避免为了单纯的经济利益而破坏古城遗址。同时,要有组织地向当地村民宣讲古城址的历史文化价值,发挥群众的力量,让古城得到更好的保护,让人们的生活更具有人文和历史气息。

(三)加强文物保护领域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完善的立法和监督是北京地区的地上地下万千文物得到妥善保护的基本保证。在调查中,我们多次发现立好的文保碑被村民挖走毁坏以及古城墙墙体被直接破坏的情况,对此,文物保护部门须联合执法部门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防止古城遗址遭到进一步破坏。同时应确立古城址的保护范围,防止工程建设越界毁坏古城。

(本文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北京地区古城址现状调查与保护研究”成果,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讲师)

原文链接:

[北京日报]将古城址保护利用纳入城镇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