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理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08.06.2016  08:29

 

  2016年6月3日上午,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召开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理事会理事名单,研究审议了基金章程、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2016年度申报公告。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正式成立并实施运转。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是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由市文化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发起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促进文化交流、培养艺术人才、推动首都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的公益性基金。
  理事长陈冬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北京文化基金立足文化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舞台艺术创作、文化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养三大方向开展资助。基金的设立,是北京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文件要求,体现文化部门转变职能、创新艺术创作生产引导方式、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激发社会文化创造活力、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陈冬同志提出,下一步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申报公告;二是及时总结经验,适时修订和补充,不断完善基金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减少自由裁量权;四是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局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