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如何构建“中国式师生关系”?
@铁铮(北京林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互为依存的。从这种意义上说,教师在处理师生关系时,应该以学生为本,一切从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成功出发,适应学生心理、满足学生需求、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当然,这并不等于教师一味地迎合学生,而要真正做好“四个引路人”。学生应该给教师以必要的尊重与敬意。这也不等于简单、被动地接受教师的教诲和训导,不能师云亦云、亦步亦趋、不越雷池一步,而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要教学相长、后浪推前浪。所谓的中国式师生关系,既要遵从国际教育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中国的国情:中国的教师不但要教书还要育人,不但要管学生学业,还要管学生的思想品质;不但要在课堂上对学生负责,还要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
@程华东(华中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构建良好的大学师生关系亟待厘清三种观念:一是大学师生是教学共同体。教学是师生关系的基本载体。教师立身基于学生,学生成长起于教师,师生是教学共同体。大学教学是一种多向度的意义和关系构建活动,其要旨在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合作精神、创新精神。二是大学师生是学术共同体。师生对学问的探究,对知识的创新,是大学的重要使命,师生成为学术共同体。三是大学师生是人格共同体。大学是思想高地,担负引领社会之责。叶圣陶先生说“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新时代的教师应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追求立德树人的“不求而至,不为而成”。
@陈鷟(中国海洋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首先,要从观念上进行重构。要倡导形成一种纯洁而温情的师生关系。要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师徒如父子”的温情,倡导教师爱生如子,倡导学生永感师恩。同时,又要摒弃人格上的主从关系,并竭力消除师生间的利益交换关系,让师生关系回归到人类文明的传导链上来。其次,要在师德培育上下功夫。要义利并举,一方面,不断强化师德教育,提升为师者的境界;另一方面,国家社会要主动提高教师待遇,维护教师尊严,让教师们不必为“五斗米而折腰”。最后,要用制度作保障。围绕新的师生关系的形成,完善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师生行为,让师生在规范中处理好彼此的关系。
@李庆春(河南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如今,经济环境日益复杂,社会观念渐趋多元,大学里的师生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师生之间不再像过去那样融洽,甚至有时还出现极端冲突。在这种现实情况下,构建中国式师生关系,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教师要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的良师,首先要成为一个严师。教师需要有渊博的知识、丰富的阅历,但更要有严格的教学态度。古人云:“严师出高徒。”教师要充分认识到,在尊重学生人格的前提下,无论是课堂还是课外,对学生严格要求,都是对学生的负责。如果没有严格的要求、严肃的纪律和严谨的态度,在课堂上和考试中一味大开绿灯,是无法培养出优秀学子的。成为学生的益友,首先要成为诤友。教师不仅要以崇高的理想激励学生,以高尚的情操感染学生,更需要正确的观念引导学生。课堂上,要与学生充分交流,给学生展示的机会;生活中,要经常亲近学生,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发现和制止他们的不良行为,引导他们坚持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周晔(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初接到这个话题,我有点蒙,难道还有“美式”“英式”抑或“法式”的师生关系吗?又加之如何构建,就说明这种特色需要发扬!一千多年前,韩愈在《师说》中写得很明确,“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所以,构建“中国式师生关系”,不能不在汲取传统精粹的同时,更应彰显现代风范。因为今日,师生关系已不再是“手板”与“戒尺”的关系,也不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家长与子女式的关系,也不应是雇主抑或老板与雇员的关系,而应是一个“支架”关系,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独立性与自主性,最终撇开依赖式关系。教师应根据学生的需要提供帮助,学生踏着教师提供的“支架”,主动学习建构知识体系,在学生能力增长时,教师适时撤走“支架”。只有确立这种画布与艺术家的建构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铸教师高尚师魂,才能彼此找寻教育乃至生命的真实意义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