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进司法改革 首善之区有作为

15.03.2016  10:42
  2015年,北京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的制度机制,先后在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人民陪审员试点改革、落实院庭长办案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受到代表、委员们的普遍关注。

        “京津冀”一体化联动 “跨区划”破区域藩篱

  2015年11月,北京高院出台《关于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明确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本要求。

  去年以来,北京法院与津、冀两地法院着手实行相关司法联动合作。在执行委托调查(查询)中,北京法院接受天津法院委托查询案件400余件,接受河北法院委托查询案件60余件,委托河北、天津法院查询案件100余件。西城法院在服务和保障非首都功能疏解过程中,为依法有效推动区域性专业市场疏解,围绕各方利益诉求,提供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案件调撤率超过50%。丰台法院建立了以“立审执一体化绿色通道”为依托的综合服务保障机制。平谷法院签订《平谷、蓟县、三河、兴隆三省(市)四地法院沟通协作框架协议》,设立司法协助常设机构,开展重大案件跨区域协调会商。

  【代表点评】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国家战略。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法治是重要保障,司法的作用不可或缺。希望北京法院坚持依法审判,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同时要拓展审判职能,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通过发布司法建议、白皮书等形式,积极向政府和有关单位建言献策,促进依法行政。——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汽车装调首席技师,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兼) 赵郁

  成立于2014年底的北京四中院,是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之一。一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92件,其中,行政案件立案率从2014年全市法院的32%提高到88%。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受案数比2014年全市法院同类案件受案数增加了近7倍。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介绍,“告官不见官”曾经是行政诉讼中的普遍现象。但自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北京市不少区县负责人都主动出庭应诉。目前该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百分之百派员出庭应诉,没有一起案件只派律师出庭。

  【代表点评】北京四中院结合受理案件的特点,以跨区划法院改革试点为契机,主动向社会传递改革正能量,在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方面积极作为,许多方面均走在了前列。跨区划法院的成立有利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是司法改革中‘去地方化’的重要举措,希望四中院继续在“”字上做文章,在“”字上下功夫,在制度上有所突破和保障。只有这样,跨区划法院改革试点才会更加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价值。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党委委员,长城国际文化村联合党委副书记,北沟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 王全

        “案必立”保障诉权 “专家号”让人放心

  2015年“五一”小长假后第一个工作日,郑先生来到北京朝阳法院立案窗口递交了两起案件的诉讼材料,法官核对确定符合立案条件、材料齐全后,现场将案件信息录入系统内。整个立案过程仅花了15分钟时间。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北京高院推动在全市法院建立一体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诉讼服务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网上立案、诉前化解、案件查询等服务。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当场立案量占立案总量的96.5%,当事人的诉权得到有效保护。

  【代表点评】立案登记制改革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改革举措。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对立案难问题普遍感到无奈和无助,严重影响了老百姓对司法工作的认同和评价。此次改革,正所谓“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十分及时和有针对性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我认为,必将使更多人在本次司法改革中获得更多“红利”。当然,立案限制的放开,也要注意维护正常的秩序。对于那些虚假、恶意的诉讼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老百姓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副经理,首席国家安防设计评估高级技师 朱良玉

  2015年8月12日,一名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庭审结束后告诉记者:“我这个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宋鱼水。宋院长是名人,没想到她那么忙,还有时间开庭审案,感觉就像在医院挂上了专家号一样,让我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了。

  为落实中央关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北京法院深入推进院庭长办案工作,全市三级法院873名院庭长纷纷走上审判台“坐堂问案”。一年来,共办理案件91195件,占全部结案数量的16.8%。

  【代表点评】院庭长在法院里除了领导身份,更应该是响当当的业务专家。只有具有精湛的业务能力和优良的司法作风,对内才能指导教育好下属,对外才能让当事人信服。我认为,院庭长办案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权运行机制去行政化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既能发挥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的优势,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又能够促进院庭长更接地气,切实了解基层一线的困难和问题,直接感受社会公众对司法的真实需求。院庭长办案是权威和公正的最好代言,应该大力提倡。——全国人大代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接触网六段高级技师,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大合议”首开先河 “大陪审”发挥效用

  2015年9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0余人的大法庭内座无虚席。由该院院长宿迟领衔,七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全部落座审判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商标行政纠纷案。据了解,由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在全国尚属首次。

  作为司法改革的先行者和探索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积极践行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要求,一方面,探索明确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科学确定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审判权限划分;另一方面,以审理该案为契机,对审判委员会直接审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审理程序等进行了深入探索。

  【代表点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委会直接开庭审案,有利于破除司法神秘化,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司法裁判的程序过程,让司法公开的广度大大增加。同时,让司法决策者从幕后走到台前,亲自围绕焦点问题进行发问和审理,有利于保证案件的质量,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更加信服。希望知产法院能够充分运用司法智慧,创造出更多有益经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原副书记 赵凯

  2015年9月9日,北京首例采用“3名法官+4名陪审员”的大陪审合议庭的案件在门头沟法院审理。庭审中,除审判长发问外,4名陪审员在法庭讯问环节先后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最高法院部署,北京市二中院、东城、海淀、门头沟、密云5家法院作为全国试点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北京高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试点法院以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积极探索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的工作模式,保障了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的有效发挥。

  【代表点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此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确定了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认定问题,将专业的法律认定问题交由职业法官专司其职,这样就让人民陪审员只做相对擅长的事情,也就有效解决了人民陪审员以往“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教育委员会委员,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级教师 吴正宪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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