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新举措鼓励外商投资旅游业

20.07.2016  08:38

  中新社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19日推出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第三阶段51项试点措施,其中包括鼓励外商投资旅游业、推动京津两地离境退税等内容。 

  第三阶段实施清单共51项,既有直接放宽准入限制的开放措施,也有相关改革和配套保障措施,其中包含促进科技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等六大领域扩大开放措施28项。 

  试点措施内容之一是,北京旅游业对外资“松绑”,鼓励外商投资旅游业,参与商业性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推动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建设。此外,北京还要加强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推动北京成为重要的入境游市场。 

  针对外商可以投资北京旅游业的试点措施,业内人士表示,旅游市场并不缺少资金,而是缺少好的项目,引入外资后带来的投资多元化,以及外资背后的创意和经验,将有利于北京旅游市场的发展。 

  此前措施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旅游的业务,但国务院决定或者中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大开放以后措施规定,在扩大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试点中,支持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游业务。 

  此次推出的试点措施还包括,推动京津两地在全国率先实现离境退税互联互通。这意味着境外游客在天津购物从北京出境,或在北京购物从天津出境,均可通过海关验核异地办理退税。 

  2015年5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明确了141项试点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85项,占全部任务清单的60%。(完)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