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2.02.2015  11:38

——2015年1月27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慕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4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对法院工作提出的要求,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

  全市法院全年收案465106件,同比上升10.6%,结案448246件,同比上升10.9%,收案、结案数量均达到历史新高。其中,市高级法院收案9456件,同比上升24.4%,结案9211件,同比上升18.1%。

  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一是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确保犯罪行为得到依法惩处,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审结刑事案件22908件,对24764人判处刑罚,对10名公诉案件被告人、1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二是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67件,对750人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网络造谣等危害范围大的犯罪,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审理了涉案金额26亿余元的朱梓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全国首例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的“秦火火”案。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贿案、湖南省原政协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4件,对307人判处刑罚。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北京建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发挥社区矫正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针对有关机构违法披露未成年当事人信息的情况,完善了涉诉未成年人信息限制公开机制;首次发布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白皮书,推动全社会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对毒品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以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防治犯罪的合力。

  认真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平等保护当事人各项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经济社会秩序。一是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依法维护劳动者权利和企业用工权利,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816件。在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的保护,审结此类案件41773件。准确适用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审结此类案件15438件。认真审理涉军案件,依法保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二是依法规范社会行为。通过依法制裁侵权等行为,明确行为规范、维护社会秩序,在多起网络言论侵害名誉权案件中,通过判决明确了网络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边界,为规范网络言论提供了判例指引。三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在合同类案件的审理中,鼓励诚信、惩戒失信,保障交易安全,审结合同类案件178715件。主动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金融、证券、破产等案件审理中,依法保护债权,同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量避免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连锁反应,审结借款合同案件20836件,涉案金额4760亿元,审结破产案件200件,在北京海洋馆破产清算案件中,职工工资得到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比例达到37.6%,维护了市场稳定。依法妥善处理北京产业升级、城乡环境建设中多发的解除商铺租赁等纠纷,审结租赁纠纷案件14829件。在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理中,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此类案件1693件,为首都对外开放营造了良好司法环境。四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大调解力度,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9.5%,努力在解决纠纷基础上,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责,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一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587件,同比上升25.3%,依法审理了微软公司诉北京合众思壮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知名作家诉美国苹果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等一批国内国际广泛关注的案件,树立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发挥了司法保护激励创新的作用。二是积极应对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新情况,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水准。研究制定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对域名抢注、搜索引擎排名、恶意插标等涉互联网竞争案件,明确了审判原则。三是推动全社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发布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创新性案例,在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中关村软件园等地开展巡回审判,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共同举办了首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论坛,营造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责,监督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年审结行政案件15930件,同比上升55.2%。一是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对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7%。二是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依法维护其效力。在棚户区改造、轨道交通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中,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努力推动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三是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现场会,促进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提升,有的区县法院达到60%。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发布全市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提出了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积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

  建成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一是实现了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2014年1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外,全市三级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到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开。二是实现了审判流程信息上网公开。7月1日起,案件当事人可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手机APP程序上,实时查询立案、审理、执行、审限、结案等五大类93项信息,审判流程信息直接从法院案件信息系统同步采集,当事人可以实时了解案件进展,监督审判人员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三是实现了执行信息上网公开。12月21日起,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正式运行,平台自动将执行办案系统中的财产调查、财产控制、财产变价、案款发还等信息向当事人推送,提供查询服务。在“三大平台”建设的一年时间里,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总访问量超过4600万人次,日均访问量超过10万人次。

  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经最高法院批复,市高级法院选择了部分法院的审判庭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一是以法官员额制为基础,提高法官选任标准,减少法官数量,增加法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探索组建适用于合议庭、独任制的不同模式的审判团队,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二是减少院长、庭长对案件的行政化审批,推行院长、庭长办案,建立主审法官会议、审判长联席会议等机制,规范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和监督权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三是加强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规范审委会讨论案件的程序,探索建立科学的审委会委员产生、履职、考评机制。四是规范审级监督关系,在审判工作上,减少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行政化管理,明确改判、发回重审标准。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依法审结二审案件43134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047件,审结再审案件66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417件,审级监督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通过试点,推动完善了审判责任制,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积累了经验。

  成立知识产权法院和跨区划人民法院。2014年底,成立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托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新成立的法院全面体现了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一是在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探索改变按照行政区划确定案件管辖的模式,对一些案件实行跨区划集中管辖,从制度上保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二是突出了主审法官、合议庭的主体地位,明确主审法官、合议庭、院长、庭长各自的职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三是对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明确了法官员额。四是成立了由资深法官、律师、法学专家等组成的法官遴选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任了专业水平高、审判经验丰富的高素质法官。

  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在二中院、东城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探索实行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为人民陪审员阅卷、参审、发表意见提供充分保障,着力解决“陪而不审”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了司法民主。

  三、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

  针对社会反映的立案难、执行难以及司法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市高级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加强诉权保障,努力解决立案难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法律关于立案条件的规定,取消法律规定之外的立案条件,进一步统一和明确了立案时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由于坚持依法立案,加强诉权保障,2014年全市法院法定期限内立案率达97.5%,收案数量创下近十年来最大增幅。二是着力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让有条件的当事人通过互联网预约立案,全市法院网上审核后立案3676件,避免了一些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的诉累。三是加大诉前矛盾化解力度,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在诉讼前化解纠纷61958件,同比增长34.5%。

  打造全市法院上下一体的执行指挥管理体系,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一是建立执行办案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每一个法院、每一个执行人员、每一个执行案件全程、可视、可控的监督管理。二是在市高级法院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在各中级、基层法院设立执行指挥办公室,形成上下一体、快速反应的执行工作体系。三是加大对拒不执行裁判当事人的信用惩戒。在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2549人次,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信用惩戒,促使907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全年执结案件104562件,同比增加10.0%,执结标的额309.5亿元,同比增加28.9%,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74.5%。

  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改进司法作风。2014年10月开通12368人工语音诉讼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投诉举报等诉讼服务,至年底共接听来电17490个,日均接听来电约300个。为便利当事人查阅诉讼档案,在全国率先开展通过互联网借阅诉讼档案的试点。为解决传统司法拍卖受众面窄,容易发生围标、串标的问题,探索开展司法网络拍卖,有力促进了拍卖的公开公正,成交率、溢价率明显提高,当事人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忠于宪法法律的高素质审判队伍

  维护司法公正离不开一支高素质审判队伍,全市法院努力推进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对全体审判人员进行轮训,广泛开展法治理想信念学习讨论活动,在国家宪法日隆重举行了法官宣誓活动。对全体审判人员思想状况进行深入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开展向模范法官刘黎、邱波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全市法院有71个集体和157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审判专业水平。开展全员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65期,培训11474人次,17个法院与18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10名法学教授到北京法院挂职,100余名法官应邀到高校开设讲座。推进高层次审判人才建设,19名法官被评为北京法院审判业务专家,2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在最高法院评选的2014年度十大刑事案件和十大民事案件中,各有两件北京法院的案例入选。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守司法廉洁底线。健全信访举报核查处理机制,市高级法院统一管理全市法院违纪线索,确保违纪线索得到逐条核查处理,全年查处违法违纪案件6件9人。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司法巡查、审务督查,查出六大类30个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予以公开通报。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整治活动,对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系统分析、公开宣讲,进一步完善了防治“三案”的制度措施。

  五、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的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研究落实措施,并纳入全市法院总体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关于依法规范行使审判权的情况,按照审议意见制定了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收到的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邀请代表视察、座谈、旁听庭审1900余人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37期,在北京法院网代表委员监督平台发布信息63条。

  自觉接受政协、检察机关、律师等各方面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7件,向市政协专题通报了司法改革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2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71件;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的办理工作,制定《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指南》。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受律师监督,与市律师协会共同确定和推进便利律师参与诉讼、律师着袍出庭等11项工作。坚持新闻发布月度例会制度,建立北京法院微博发布厅,发布信息3万余条,关注网民总数达450万。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扎扎实实推进司法改革,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全市法院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然比较多。一是面对审判任务压力的持续加大,应对措施还不够到位。审判资源配置不够合理、繁简分流机制不完善、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分流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更加凸显,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二是面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各方面的准备不够充分。有的同志对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工作部署认识不深刻、工作不主动,司法改革发展不平衡、措施不完善。三是审判队伍的素质能力与新时期对司法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少数审判人员法治信仰不坚定,廉洁自律意识不牢固,司法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司法行为不文明、不规范。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通过强化执法办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一步提高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

  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等危害民生的犯罪。依法履行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审判职责,贯彻平等保护、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及时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保护当事人的人身、财产等各项合法权益,对经济下行压力下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和相关纠纷加强预判,更好地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行政争议。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完善全市法院统一指挥管理的执行体制,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执行威慑力,切实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维护法律的权威。结合案件审理,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严格司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认定事实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明确各个审判工作岗位和环节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构建全方位、多途径、交互式的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实现诉讼服务的均等化和便捷化。深化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律师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机制。在市委领导下,继续做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按照中央、市委部署,就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开展综合试点。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证据制度,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标准,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认真研究并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同时,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大幅攀升趋势,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大诉前调解力度。

  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完善法官选拔、任用、管理和培养机制,探索从法学专家、律师中遴选法官,加强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取消不科学的考核指标,合理调整审判资源配置,逐步推动实现法官员额与审判任务量相匹配。坚持从严治院,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整治活动,强化执纪问责,对违法违纪行为决不姑息。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责,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