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饮用水安全状况将按季公布

26.12.2015  11:32

  2016年起,北京市每季度将向社会公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12月25日,北京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要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自2018年起,向社会公开各区城镇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同时要强化对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保护,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设置工作。完善饮用水水源评估制度,开展市、区两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评估,2017年年底前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以后每3年评估一次;2018年年底前完成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以后每5年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建立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清单,并依法清理违法建设和排污口。

  另外,要开展地下水污染专项调查和污染溯源,进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自2019年起,公布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并开展修复试点。

  方案称,本市将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到2019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对现有雨污合流排水系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到2020年,全市新建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线1081公里。同时,要推进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建设。

  方案规定,要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2016年年底前,市、区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未来,针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将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对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李晓 FN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