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08.03.2018  14:01

      按照《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办《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要求,2018年3月8日,我市集中公开市级部门预算,从公开范围、明细程度、公开内容、预算可读性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升预算公开水平。
      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规定,除法定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预算。
      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细化程度。优化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格式和内容,由原来的6张表格调整优化为11张表格,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报表单独展现,便于公众更好的查阅和了解部门预算情况。编制并公开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两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全面、规范、明晰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公开的11张表格具体是: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在公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项目支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和项目绩效目标等内容的基础上,首次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及预算,通过公开促管理,有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同时,为落实好《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首次公开“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学前学段)”、“新一轮百万亩绿化造林行动计划”2项市级重点支出,以及“新机场北线高速”等3个市级重大投资项目的政策依据、预算安排等内容。
      四是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的可读性。在各部门公开预算时,对公开内容中出现的专业性比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以便公众更好地理解部门公开内容,促进预算公开信息的易读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