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5年度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拟认定单位名单的通知

08.05.2015  12:51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13〕177号)和有关申报通知精神,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提出2015年度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拟认定单位名单,包括52家相关单位,现予以公示。
  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通讯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北京市科委文化科技发展处,邮编:100195)。提出异议的,须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上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将依法受到保护。
  特此通知。

  附件: 2015年度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拟认定单位名单.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