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托评审单位的通知
各北京市绿色建筑技术依托单位,各设计、科研、测试、咨询、技术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32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文件精神,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过程规范化管理,逐步过渡到第三方评价模式,现决定面向本市各绿色建筑技术依托单位、各设计、科研、测试、咨询、技术服务单位征集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托评审单位(以下简称委托评审单位)。为做好征集审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委托评审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依据绿色建筑评价相关标准规范,协助开展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专业评价、专业评价复核、专家评审和专家复审,利用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系统组织在线评审和会议评审,整理并提交专业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报告等评审资料。
二、委托评审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实力,具有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所涉及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过绿色建筑方面的标准编制或课题研究,或提供过绿色建筑设计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或做过国内外绿色建筑标识认证咨询,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1月15日之前将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托评审单位登记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或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徐晖
联系电话:59937506
电子邮箱:sjwkjcjzx@163.com
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甲5号北京建设大厦B座402室(邮编:100055)
联系人: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 胡倩
联系电话:68024985
电子邮箱:gwkbjn@126.com
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建邦商务会馆403室(邮编:10004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
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托评审单位登记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单位类别 | □北京市绿色建筑技术依托单位 □其他 | 法人代表 | ||||
专业技术人员 | 人 | 高级职称 | 人 | 副高级以上职称 | 人 | |
单位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单位承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托评审工作的资源和优势 | ||||||
单位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托评审工作的组织管理形式和人员计划 | ||||||
近三 年来 绿色建筑相关 工 作 | 承担相关绿色建筑设计项目 | |||||
参与编制相关绿色建筑标准 | ||||||
承担或参与相关绿色建筑科研课题 | ||||||
进行相关绿色建筑认证项目 | ||||||
获得绿色建筑方面相关奖项荣誉 | ||||||
单位申报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市规划委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1、提供单位简介1份,1000字以内(必须含单位人数);
2、提供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其他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各1份;
4、提供组织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的人员、可参与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的绿色建筑专家、专业评价人员名单各1份;
5、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6、表格中近三年(2012年以来)绿色建筑相关工作的各子项内容请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