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度北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23.03.2016  18:4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委工作职责,市商务委承担监测、分析本市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求情况,完善市场监测体系,研究提出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拟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北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项目承担单位。依据自愿申报的方式,开展遴选并向社会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1.监测范围: 重点监测本市大型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新模式直营直供菜店、周末车载蔬菜市场、生猪屠宰企业以及生产批发企业等。
   2.监测内容: 主要监测批发市场蔬菜上市量、加权平均价、常见蔬菜品种的批发价格;社区菜市场、新模式直营直供菜店、周末车载蔬菜市场常见蔬菜品种的零售价格;生猪屠宰企业生猪屠宰量、毛猪收购价及白条猪出厂价;粮油市场大米、面粉和食用油的销量、价格及库存情况等。
   3.承担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工作成果
  1.每日在14:00前将监测数据汇总形成《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专报》。
  2.节假日期间每日形成《节假日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专报》。
  3.开展相关工作调研,深入了解市场供求情况和价格波动因素,及时撰写市场信息。


   二、遴选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本项目的遴选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社会组织的,其资质应符合《北京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其条件标准必须符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京工商函〔2014〕116号)有关规定。
  2.项目单位须熟悉和掌握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长期从事商业市场运行监测及流通业发展重点、热点问题的研究工作,能为政府相关部门和商业服务业企业提供信息支持及决策依据,具备一定的网络及数据库技术开发及运行维护能力。与监测行业或企业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相应领域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思路、工作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及项目报价(含税)。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时限要求
  请于2016年3月30日前,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储备调控处提交申报资料(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申报截止日后,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将择优进行遴选,并将结果在市商务委官方网站公布。


   四、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商务委  储备调控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横道沟西街2号院6号楼
  联系电话:87211605  联系人: 刘璇
  邮编:100164  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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