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率先启动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和能效领跑者试点工作
市发改委洪继元副主任讲话
培训会现场
2014年12月9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14年-2015年)》。2014年12月15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全市579家重点用能单位、市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能源供应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召开了专题培训会,正式启动了启动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和能效领跑者试点工作。主要完成五项重点任务,包括制定完善能源计量标准体系及操作规范,推进能源计量器具完善配置和智能化升级,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建成一批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建设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北京)。
一、全面启动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构建计量、监测、管控三位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节能减碳管理体系
本市已经连续8年超额完成年度节能指标,万元GDP能耗仅为0.41吨标煤,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随着节能减碳工作的深入推进,北京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调整,用能方式和能源结构的不断变化,节能减碳的空间不断收窄,做好节能减碳工作,更需要发挥工程、技术、行为、管理的协同作用,尤其是要提高节能减碳的精细化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来推动节能减碳,来引导人们节能减碳。
? 能源计量与节能监测、标准、统计等都是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的基础,相比而言,能源计量更是基础中的基础。为节约能源所采取的任何措施都离不开计量工作的支撑,它是实现城市精细化、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条件,是制定政策科学化、准确化和合理化的重要支撑,是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
综上,开展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可促进能源管理由粗放型、经验型向集约型、量化型转变;有利于节能主管部门及相关决策部门依据准确计量的能耗数据加强监督考核、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可以为企业节约能源,避免浪费,降低生产成本提供依据。
? 本市到2015年将完成全市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579家重点用能单位的水、电、气、热一、二级计量器具的完善配置和智能化升级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主要能源资源品种计量器具的完善配置和数据的智能化采集传输。
本市通过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可在全国率先实现水、电、气、热等主要能源资源品种计量器具的完善配置和数据的智能化采集传输,可促进本市加快构建起能源计量、能耗在线监测、能耗智能化管控三位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的节能减碳管理体系,在全国起到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切实提高节能减碳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为建设智慧型城市提供基础支撑。
二、北京市创新开展能效领跑者试点工作
能效领跑者制度是国际上加强节能管理、促进能效提升的一项先进机制,通过评选能源利用效率领先的用能单位作为本行业的能效领跑者,借助领跑者的示范作用和先进经验,激励其他单位向领跑者看齐,促进全行业能效水平提升。为深化推进新时期节能工作、加强节能管理制度创新,市发改委联合市财政局、市统计局于12月12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能效领跑者试点的通知》,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创新:
? 实施范围创新,区别于针对产品的单一能效领跑,本市结合首都产业特点和行业特色,选取能耗占比大、节能潜力大、量大面广的发电、供热等6个领域首次开展能效领跑者试点工作。
本市选取了发电、供热、零售、宾馆饭店、高等院校、汽车制造等6个特点突出、能源管理水平和推广示范意义较高的领域,先行开展领跑者试点。
属于以上6个领域,符合注册地在北京市、2014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且能源消费量和生产经营活动量计算边界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十二五”以来各年度的节能目标等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通过对各申报单位能效水平等指标的综合评定,每个领域选取前三名授予“2015年度北京市能效领跑者”称号,作为行业能效标杆,称号有效期为1年。
? 指标设置创新,对于不同领域,本市研究实行了可操作性强的、具备行业特色的能耗指标设置方法,科学设定能效“领跑者”指标。
? 推动方式创新,本市从能效指标确定、评价监管、及时形成标准等环节努力形成闭环管理体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同时,市财政给予能效领跑者试点单位不超过8万元的资金奖励。
获得领跑者先进称号的单位,本市将给予第一名8万元、第二名4万元、第三名2万元的资金奖励,同时,在申报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时予以优先考虑。结合本市能效标准制修订工作,适时将领跑者的能效值作为相关行业能效准入标准。并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推介领跑者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领跑者良好社会形象。
希望各用能单位将能效领跑者试点工作作为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展示优势特色、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手段,踊跃参与、积极申报,共同促进全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的提升。
三、北京市完成第一批23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管节能〔2014〕141号)文件,北京市23家公共机构得到了创建称号,其中国家机关5家、学校9所、医院8所、其他公共机构1家。
23家节约型公共机构分别是:北京市西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地方税务局、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北京市房山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人民政府、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东城区史家胡同小学、北京市昌平区第一中学、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中学、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中学、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中学、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中学、北京市大兴区第一职业学校、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市和平里医院、北京丰台医院、北京市中关村医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北京动物园。
近年来,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始终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精细化管理水平,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抓手,并创新提出示范单位创建“五步走”的推进模式,保障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圆满完成。
据统计核算,23家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明显低于全市的平均水平,日常管理扎实规范,节能技术产品、新能源和新机制应用广泛,节水措施成效明显。
下一步,北京市还将按照《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要求,创建一批北京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