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北京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部署,北京市司法局将组织开展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报考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司法局(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9号)803房间。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之外,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2、对于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的京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说明;
3、对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有关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58575946
北京市司法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