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宣教联盟成立
中新网北京新闻6月21日电 “与法同行 共护未来”北京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20日举行。活动中,交流展示了宣传贯彻未成人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工作成果,同时成立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宣教联盟,联盟首批成员单位近50家单位。
新修订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6月1日也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两周年。以此为契机,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委主办,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承办了此次活动。
开场视频介绍了近年来北京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随后,在北京市海淀区五一小学大兴一分校金种子合唱团同学演唱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歌曲《点亮未来》的悠扬歌声中,活动正式开启。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发布多个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充分发挥评价指引和警示教育功能。
近年来,北京市全面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法治副校长工作有效路径,将法治副校长作为保障青少年权益的重要力量和有力抓手。现场活动中,法治副校长代表、西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副主任赵颍分享了自己的工作经验。
为推动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向更高水平,今年6月,北京市教育两委以《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在全市中小学启动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系列活动,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取得了积极成效。活动中,丰台区第二中学附属实验小学带来的法治情景剧《放学路上》、大兴区教委选送的未成年人保护系列短剧视频《没有人能定义我们的明天》都是其中的优秀之作。
为凝聚法治共识,集结法治合力,发挥全市各级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全力以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牵头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宣教联盟正式宣布成立。联盟首批成员单位包含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等近50家单位。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孙其军在讲话中指出,面对日益复杂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势,应义不容辞地肩负起未成年人保护这一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组织责任,聚焦问题突出领域和工作薄弱环节,树牢底线思维,找准开展未保工作的着力点,更高站位、更高质精准地推进新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厉行法治,依法担好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社会共治,全力贯通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在新的协调机制下更精准地开展工作,努力开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现场会活动精彩纷呈,展示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亮点、特色,体现了北京市教委和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中,学校是重要阵地。教育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为本,厚植人民情怀,勇于担当作为,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制度落实。要强化工作合力,要强化权益保护,要强化法治教育。坚持从娃娃抓起,深入开展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引导孩子们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实践基地要主动对接、积极服务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工作。同时,要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作出新的贡献。
会后,与会嘉宾参观了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完) 【编辑: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