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度固定资产清查项目比选公告

07.09.2017  15:24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度固定资产清查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孙益洁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4081703

三、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对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对,统一编码,逐一贴签,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做到账实相符,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鉴定报告等。

2.技术成果要求:

(1)清查基准日:2017每年7月31日;

(2)清查账户:本级行政023102、本级事业023202、后勤中心023203、监测中心023204、信息中心(广电)023205;

(3)清查资产总量:14005件,62788.191316万元;

3.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15万元;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单位应于2017年9月14日17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比选申请表

(4)2017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17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税款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的报价(可含分项保教)、团队成员情况等;

(8)工作方案及实施进度安排等;

(9)相关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备注:(1)-(8)条为实质响应部分,所有投标商必须提供,否则按废标处理。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反映情况属实,文件必须页码清晰、统一用A4纸张胶装成册(投标文件共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3.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19日下午两点;

(2)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新闻出版大厦一期806

 

附件:

        供应商比选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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