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决算

24.08.2017  23:11

第一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PDF附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2014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5号),设立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简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核定并印发了《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17号),明确了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是负责本市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北京市版权局(简称市版权局)的牌子。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制定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活动,扶助农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制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筹规划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负责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5)负责对本市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6)负责推进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

(7)负责本市印刷复制业和出版发行业的监督管理。

(8)负责本市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9)负责本市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协同查处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

(10)依法对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决算范围包括局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信息中心、北京音像资料馆、北京市广播影视作品审查中心、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心(差额),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信息中心、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北京计算机软件登记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物鉴定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研究中心。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99294.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85994.1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62.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638.6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85015.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86%;事业收入65.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8 %;其他收入913.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6%。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487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2.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2%;项目支出64990.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86.8 %。   

2016年结余分配8.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413.91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54.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7.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0.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474.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7.4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4.42万元,下降85.59%。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6年度决算7.4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44.42万元,下降85.59%。主要原因:压缩行业培训的次数和规模。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6年度决算64474.3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0148.83万元,增长18.68 %。其中: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2016年度决算54005.2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778.84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调整需要,增加网络游戏及动漫出版监管、资产清查等项目资金。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6年度决算10469.0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9370万元,增长852.54%。主要原因:下达2016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6年度决算372.9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1.6万元,下降5.47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年度决算372.9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1.6万元,下降5.47 %。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自然减员。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6年度决算619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641万元,增长298.65 %。其中: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016年度决算619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641万元,增长298.65 %。主要原因:下达资助国产影片放映和资助城市影院相关资金。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873.5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2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00.21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36.46万元减少36.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141.9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48.35万元减少6.4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控制出国任务;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国际纪录片节、电影节、国际书展和境外行业业务交流合作等方面,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1个、3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0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2.9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1.41万元减少8.42万元。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聘专家接待和外省市行业管理部门调研。公务接待120批次,公务接待111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55.2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76.7万元减少21.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0万元,2016年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55.2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76.7万元减少21.43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停驶上交了一批公务用车,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5.9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0.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0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7.86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3辆,封存19台,实际使用24台,车均运行维护费2.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74.15万元,比上年增加71.13万元,增加原因:差旅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37.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0.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77.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12.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94.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9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67015.37万元,其中:汽车43辆,1044.7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2%,涉及金额27264.21万元。从评价结果看,49个项目平均得分90.31,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依据较为充分;绩效目标、指标设置比较合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业务监控良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项目完成质量较高,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保证了我局相关职能的正常履行,对所我市新闻出版、广电行业领域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附件: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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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17-08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