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召开教育法治工作会

05.04.2016  19:23


  2016年4月1日,北京市教委召开教育法治工作会,市委教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李奕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对2015年的教育法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6年教育法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东城区教委和海淀区教委分别就开展法治宣传和强化教育行政执法做了经验介绍。各区教委主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会议。
  李奕同志对2015年全市教育法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强调,市区两级教育法治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法治工作的重要性。一是要充分认识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和教育现代化的总目标对教育法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切实增强推动教育法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对教育法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做好对程序步骤的合法性审核和决策边界的合法性认定,确保依法依规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三是要充分认识社会外部环境的变化对教育法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转变工作方式,配齐配强教育法治部门的力量。
  李奕同志就开展2016年全市教育法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突出主体意识,围绕中心、服务中心,提升服务决策能力。建议各区教委要建立健全两个机制,一个是建立健全法制科长列席主任办公会的工作机制,另一个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的依法审核机制。二是要加强主动意识,要坚定攻坚克难、服务保障的决心,提升综合协调能力。教育法治部门要完善岗位职责,密切与维稳、信访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应对突发问题。三是要深化学习意识,着眼全局、主动作为,提升法治工作专业能力。一方面要认真学习法律理论,吃懂吃透法律条文,提高专业素养。另一方面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讲话,坚持学用结合,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