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修改《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15.12.2017  19:29

  《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2〕21号)已发布五年,根据当前的使用情况,部分条款已不适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的改革精神,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做好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工作,确保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229号令)和相关法规规定,我委对《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7年12月15日-23日,以书面方式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

  传真:59958525;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附件: 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