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京市登记备案的畜禽规模场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专家参与、听取周边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检查评估。对达到要求的规模养殖场登记存档;对未能达到要求的规模养殖场将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引导其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对12月底前不能通过复检的养殖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该项工作将对提升本市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