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开展动物诊疗机构生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2.03.2018  15:03

  一是放射性诊疗设备安全,安装、使用具有放射性的诊疗设备是否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二是医疗废弃物处理,是否参照《医疗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处理;三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是否将动物尸体、动物病理组织无害化处理纳入本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四是特殊药品管理,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进行保管和使用;五是“三合一”问题,即是否存在将诊疗、经营与员工住宿混用等“三合一”问题。

燕山质监分局开展春节期间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为确保节日期间燕山地区特种设备运行安全,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