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幼儿园老师评特级教师机会将增多
17日北京市教委发布新版《北京市特级教师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办法》,新政策将从2016年1月起取消认定外地引进特级教师,同时规定特级教师评选将向学前教育、农村学校和交流到薄弱校的优秀教师倾斜。
新政策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入北京市的外省市特级教师不再执行重新认定为北京市特级教师的有关政策,须参加北京市的特级教师评选,入选后方可享受本市特级教师的相关待遇。据了解,此前的政策中,外地引进特级教师在正式调入北京任教一年之后可以申请认定成为北京特级。近几年,随着各区县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步伐越来越大,从全国各地引进的特级教师也越来越多。比如,朝阳区从2008年起就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特级教师,目前已经引进了130余名,该区特级教师总数已达202人。
学前教育领域特级教师稀缺是全国各地普遍面临的问题。以往因为没有专门针对学前教育的特级教师评选标准,幼儿园老师需要参照小学老师标准评选。截至2009年,北京市学前教育在职的特级教师仅有5人。昨天新发布的特级教师评选办法中规定:特级教师评选名额将结合本市基础教育发展形势和幼儿园、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情况确定,推荐指标按照各区县评选范围内的专任教师总量按比例分配,这无疑将大大增加学前教育老师评选特级的机会。
新的特级教师评选办法还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特级评选向四类人群倾斜:一是具有从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到薄弱学校全职交流任教1年以上和到西部地区支教且表现突出的教师;二是国家级、市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三是坚持在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9年(含)以上的教师;四是担任班主任工作20年(含)以上的教师。
目前本市特级教师人数已经达到1198人,其中在职教师超过7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