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发布《北京市实施教育部 的课程计划(修订)》

08.07.2015  18:55
  7月1日,市教委印发《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修订)》(以下简称《课程计划(修订)》)。本次课程计划的修订,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给予了学校更多的课程建设自主权,关注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课程计划(修订)》将于2015年7月31日正式实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在今年秋季新学期按照修订后的课程计划进行教学。
  7月3日,市教委召开贯彻落实《课程计划(修订)》工作会。市教委李奕委员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县教委小学、中学主管主任,中、小教科长,教研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委相关处室、市教育学院、市教科院、市考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计 1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教科院做了专题解读报告,全面分析了《课程计划(修订)》的八个核心变化,强调了落实《课程计划(修订)》的重要意义,从如何落实在教学中、教研如何为教学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通过具体案例,介绍了如何开展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等重点工作。
  会上,李奕委员对落实《课程计划(修订)》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解放思想,认真学习。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北京市一系列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文件的基础上,各区县教委要在假期集体学习《课程计划(修订)》,并深入研讨,认真制定区县、学校的具体课程方案。二是创造条件全面落实文件要求。努力做好面上推广与点上探索的结合,注重学校的具体落实。三是关注学生的实际获得。通过中考改革、学科改进意见、课程计划的落实,关注学生实际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