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遴选北京市墙材革新生产及应用统计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21.12.2015  17: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预算管理办法》(京建发[2015]128号)要求,北京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北京市墙材革新生产及应用统计项目承担单位。依据自愿申报的方式,开展遴选并向社会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主要统计内容

  1.北京市墙体材料生产情况。主要调查北京市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及砖、板、块三大类墙材指标数据,具体包括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数量、生产能力、生产量、京内供应量、出京供应量、产品种类、生产能耗、废弃物利用量等。完成年度墙材革新有关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2.外埠进京墙材产品供应情况。主要调查涉及供应北京市场的外埠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数量、产品种类、进京供应量、供应区县、产品废弃物利用量等。

  3.本市新型墙材应用总体情况。统计调查本市建设工程各类墙材使用量统计分析(包括各区县情况)、主要建筑结构体系墙材使用量统计分析。

  (二)工作成果:每年3月底前报送《北京市墙材革新生产及应用统计报告》(附相关调查统计资料)。

  二、遴选条件

  (一)在北京市依法设立注册一年以上,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相应调查统计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二)项目单位须具备开展调查统计所必要的条件,并应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项目单位须熟悉和全面掌握北京市建筑业和墙材行业现状,在相关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员和技术储备,能够保证统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要求: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等有关资料(包含电子版),一式四份(项目需提交的资料见附件1、附件2)。

  (二)申报预算要求: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有关规定,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参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京财经二[2009]82号)、《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京财预〔2012〕278号)、《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京财预〔2014〕211号)、《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京财党政群〔2014〕176号)执行。

  (三)申报时限要求:请于2016年1月12日前,向北京市墙材革新办公室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截至日后,将按照有关项目管理的规定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公布。

  四、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联系电话: 59958963,59958971

  联系人: 周晓群,管旭东

  邮编:10003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申报项目有关资料

    2.项目申报书(空表)

 

                                                                                                    北京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项目申报有关资料.doc

附件:项目申报书(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