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06.05.2015  19:17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所属市商务委教育中心,因工作需要招录工作人员共7名。


   一、招考单位及职责
  市商务委教育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承担本市外经贸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承担本委系统干部教育和培训的具体工作;协助承担本市商务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及“老字号”传承人才培养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招考职位及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服务意识强,沟通协调能力好,具备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身心健康;
  (五)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www.bjcoc.gov.cn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bjld.gov.cn )或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 www.bfts.org.cn )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请于2015年5月7日-5月15日(以寄出材料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指定地点,邮寄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公开招考”字样。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一)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在报名表右上角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技术职称证书、个人作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二)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水岸南街1号院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人:王女士、郑先生
  电话:84923159


   四、考试安排
  (一)面试:按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商务委教育中心具体组织,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试讲: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比例进入试讲(面试环节不足3人的如果面试成绩合格则全部进入试讲)。试讲由商务委教育中心具体组织,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注:参加面试和试讲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网站上通知。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根据面试、试讲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面试、试讲、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


   六、需要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相关附件:


附件1.招录职位和条件.docx
附件2.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教育中心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来源:(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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