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注重基础,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09.03.2015  12:02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任务。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不断加强制度机制等基础建设,着重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和部署,逐一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和下放的事项目录,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落实方案,做好国家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和衔接工作,全面清理了委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2013年至今,我委已累计取消、合并、下放18项(类)审批事项,保留22项审批事项(7项许可、15项非许可审批)。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目前正在抓紧修订完善我委保留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程序、申请材料、办理条件,形成更加统一、规范、科学的审批工作流程。

  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继续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要求,重新修订《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发改办〔2013〕62号),对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发布和备案等工作程序作出全面规定。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对所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有件必审”,同时实行统一的审查意见表格、文件统一编号、目录管理等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杜绝行政规范性文件出现违法违规以及明显不合理的内容,切实提高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三是健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专业法律“外脑”支撑服务体系。2013年,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与3家律师事务所、10位法律咨询专家签署协议,建立我委重大事项请法律顾问机构参与研究、重大疑难事项请法律咨询专家参与论证的法律外脑保障体系。在聘任仪式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任珑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张建东主任给机构和专家现场颁发聘书。专业法律“外脑”服务的加入,对我委在疑难复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以及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等方面均发挥了良好的支撑作用,有效地防范了可能发生的行政风险。

  四是全面落实重大疑难复杂事项集中审查机制。针对各处室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重大疑难复杂事项,邀请律师、专家、学者共同进行集体会商或研讨,研究提出更深层次、更高水准、更加专业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为相关问题的妥善解决提供重要参考。

  五是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废改立”并重,定期清理,及时废止不符合形势要求的文件和内容。2013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再次对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向社会公布了清理结果,总共清理出18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决定保留154件、废止26件。2014年,认真组织集中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文件规定,重点清理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不适应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要求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2013年至今,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全面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认可,荣获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李冠新同志荣获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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