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18.05.2016  11:04
        近日,市质监局与市规划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联合发布11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其中,与市规划委发布《住宅区及住宅管线综合设计标准》,与市住建委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规范》、《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等10项地方标准。         《住宅区及住宅管线综合设计标准》从安全、卫生角度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强制要求,使各种管线敷设与设施布置做到布局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安装、检测和维修,达到合理利用住宅区室外用地及地下空间,满足住宅室内各种管线的综合设计要求。标准实施后将加快建设周期内的施工进度,避免不必要的管线冲突造成的返工浪费;在日常使用中,可以有效而方便地满足住户的各种日常生活需求;在后期维护时,方便物业人员查找问题并检修更换损坏的设备与管线,最大程度地减小设备管线维护造成的不良影响。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规范》结合本市近年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经验、做法,明确规定了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状态评价、预警及其发布、响应、处置与消警及信息报送的工作要点,提出了不同施工工法的工程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的施工风险控制要点,以提高本市地铁安全风险管理的效率、效果。2015年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行总里程已达到660公里,建设规模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对建设及安全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标准实施后将规范和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工作,合理控制工程建设期间工程自身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风险。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是按照《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2012)提出的新建建筑均须达到75%的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加快推进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和既有居住建筑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而提出的。《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规范了包括墙体、外门窗、屋面、地面、采暖、热源及管网、通风和空调、太阳能热水、配电和照明等多个节能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内容,实施后将有利于居住建筑达到应有节能效果,保证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是为推动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一项重要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建造前的居住建筑平均单位能耗是新建建筑的2倍多,北京市有近1亿平方米需进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标准实施后将更好的指导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既可尽量减少对住户生活的干扰,兼顾室内舒适度要求,又可提高节能效果。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是地方标准化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北京市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率先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纳入全市地方标准统一计划和发布项目,并组织开展年度复审,强化了工程建设标准与其它领域标准的沟通协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市局标准化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