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百名“公职律师”上岗
7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首批100名公职律师在国旗下庄严宣誓,他们将坚定法治信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和实践优势,身体力行、投身实践,在各自岗位助推首都法治公安建设深入发展。
据悉,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北京市公安局作为推动落实首都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委指示精神,全力组织推进公职律师制度落地实施。工作中,北京市公安局将推行公职律师制度作为深化全局法律智库和法律专业人才建设的一项新举措,纳入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并与已建立运行的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相结合,统筹研究内外两支法律专业人才队伍的管理使用,构建立体化专业人才库,全面助推首都法治公安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北京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制定了工作方案,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公安局公职律师管理规定(试行)》,从组织管理机构、申报遴选、职责权利义务及管理考核四个方面,对公职律师的管理使用进行了明确细化规定,其中,明确了公职律师的申报条件,及民警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公职律师办公室择优遴选的工作流程;细化了公职律师承担的为公安执法决策建言献策、参与立法草案及执法规范性文件起草审议修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涉法信访化解、代理行政复议应诉及国家赔偿案件、依法维护公安机关及民警合法权益、执法培训、普法宣传等9项职责,及享有、履行的12项权利义务;规定了依托业务档案机制,强化对公职律师的年度履职评定等管理考核措施,从而在机制上为公职律师的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专业“智库”作用奠定了基础。
为确保首批公职律师遴选工作既公平公正,又深入挖掘人才,北京市公安局进一步对局属各单位具备申报公职律师资质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所在岗位等多要素综合统计分析,并以构建全局高水平法律专业人才库为目标,明确了申报人员政治素养、法律资质、品行及公安执法岗位年限等遴选标准和要求。经过严格的专业素质评估、岗位经历审核、纪检情况核对,最终遴选确定了首批100名公职律师人选,其中,有法制岗位经历的人员79名,突出了队伍的专业化,有利于下一步充分发挥公职律师队伍法律智库和参谋助手作用,为首都公安法制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