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的北京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座谈会

27.03.2017  09:37

  3月23日,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傅华同志主持召开北京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座谈会,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北京市雕塑办公室、市政府外办、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首都文明办、市社科院等单位的同志出席。
  会议传达了刘奇葆同志在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介绍了我市前一阶段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工作情况。各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进行了发言,市文化局副局长庞微同志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首都文艺舞台繁荣发展、落实戏曲传承发展政策、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推动传统文化走出去等方面汇报了市文化局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思路及举措。我局共有包括保护中华古籍、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档制度等37项内容被列入北京市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实施方案(初稿)。
  最后,傅华同志做总结讲话,就我市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传承发展中华传统文化意义重大,中华文明博大精深、一脉相承、影响深远。我们要从坚定文化自信的角度,以首善意识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工作做好,走在全国前列。二是要抓住主线。要结合北京的实际,以传承历史文脉为核心,以涵养核心价值和传承核心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为目标,以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为手段,坚持物质性传承、人文性传播、规律性创新,创造性地开展首都历史文脉的传承工作,把北京优秀历史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发展好、保护好。三是要系统推进。目前,北京市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实施方案(初稿)涉及38家单位,实际上还有更多单位,以及每个市民都是文化的传承者。我们要抓紧修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北京市的任务、责任和机制,确定年度工作清单,使目标更具体、任务更明确、保障更充分。同时,要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时调度推进年度重点工程。(局非遗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