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

09.06.2017  10:21

            6月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北京市检察机关2017年开展巡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高保京主持会议。

            为加强对全市检察机关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同志任组长;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高保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郑寅,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葛海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检察院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处、监察室和巡视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成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和第二巡视组。

            敬大力在讲话中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关于政治巡视的决策部署。检察系统内巡视,是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载体,是中央巡视工作总体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检察系统内巡视,落实中央和高检院党组巡视的各项要求,必须提高站位、把准方向:要深刻把握政治巡视这一根本定位,要清醒认识开展检察系统内巡视的政治背景,要自觉运用巡视工作进行“政治体检”。

            敬大力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严和实的作风开展系统内巡视工作。必须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基本导向,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市院党组确定的七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开展巡视监督,着力发挥巡视利器作用。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要紧密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发现问题,要拓展发现问题的视野和工作方法。

            敬大力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巡视组代表市院党组开展巡视工作,肩负着市院党组信任和重托。要健全和实行巡视组长负责制,要严格遵守巡视纪律,被巡视院党组要自觉接受巡视监督。

            动员部署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郑寅传达了高检院2017年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葛海斌宣读了市检察院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和第二巡视组组长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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