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实施“居住证制度” 管理办法公开征民意
中新社北京12月10日电 (记者 杜燕 曾鼐)北京将实施“居住证制度”,并根据北京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10日公开发布,并在本月30日前征集民意。
北京人口近年来加速增加,从1986年至2005年,北京常住人口由1000万增至1500万;而从2006年初至2012年底的7年间,北京平均每年增加76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市的人口规模。到2014年底,北京市常住人口215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8万人。
这份管理办法共31条,涉及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申领条件、管理办法、服务便利、积分落户等内容。根据管理办法,非北京市户籍在京居住的中国公民统称“来京人员”,不包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如何申请?办法指出,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申领的居住证有效期一年且可办理签注延期。
根据管理办法,办理居住证后,来京人员享受北京市公共服务和便利、参与北京市社会事务。同时,北京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来京人员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相关公共服务和便利,并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相应标准,且向社会公布。
该办法强调,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从事有关活动、参与社会事务,需要证明居住事实时,应当出示本人居住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提到,根据北京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到2020年北京市常住人口总量将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区常住人口比2014年下降15%左右。(完)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