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换届大会成功召开
第一届理事会六次会议
第二届理事会一次会议
爱心传递
9月22日上午,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理事会换届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工作报告。与会理事围绕今后如何加强基金会建设、促进基金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展开深入讨论。随后,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建议名单,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共有22名理事组成。北京市妇联副主席常红岩当选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郭丽双、孟丽红、肖炜、金怀萍、安钟岩等5人当选为副理事长,翟串联当选为秘书长。中国侨联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昭玲被聘请为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
原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翟鸿祥,中国侨联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昭玲,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秘书长、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赵津芳,北京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马兰霞,北京市妇联副主席、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常红岩、王淑存,北京市民政局社团办基金会管理处处长高学东等领导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北京市妇联副主席、北京妇女儿童基金会第二届理事长常红岩在讲话中感谢了第一届理事会对基金会发展的重要贡献,希望第二届理事会能够传承爱心,履行职责,坚持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助推作用;增强综合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带动基金会持续良性发展。
北京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马兰霞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的工作,并代表北京市妇联对基金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基金会坚持依法自治,强化规范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明确自身定位,深化特色项目,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广泛聚合力量,坚持合作共赢,不断扩大社会整体效应,为推进首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一届理事长翟鸿祥动情回顾了基金会五年的发展历程,她说,在过去五年中基金会被北京市民政局评定为“5A级社会组织”,并被命名为北京市百家社会组织示范基地,两次被北京市民政局评为先进社会组织,这些荣誉的取得都离不开各位理事的支持与帮助。翟鸿祥还对基金会的下一步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殷切的希望。
第二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李昭玲在讲话中表示,作为一名女性、一名母亲,她深知儿童保护与关爱工作的重要性,也非常荣幸能够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希望基金会在未来的发展中继续切实强化法制观念,加强特色项目建设,与各位理事、各理事单位一道共同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北京市妇联各部室负责人及各区县妇联代表列席了会议。
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自2009年7月更名揭牌以来,在理事会的有力领导下,在各理事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的积极配合下,始终秉承“爱与未来”的核心理念和基金会的服务宗旨,以致力于改善妇女儿童民生,推进首都妇女儿童公益慈善发展为目标,多方汇聚社会爱心力量,有效开展了各类帮扶救助和公益活动,基金会自身建设不断得以加强。共面向社会募集款物9158万余元,累计投入资金物资8344万余元,先后向22335贫困妇女,5369贫困儿童提供了帮扶资助,向北京市10个区县赠送了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快车,组织公益活动300余场次,直接和间接受益人数达数五十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