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召开校务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1月13日上午,北京大学在办公楼103会议室召开校务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报学校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并讨论《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章程》。北京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朱善璐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敖英芳,学校秘书长、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杨开忠和校务委员会其他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发展规划部部长陈宝剑汇报了学校综合改革的推进情况。《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自2014年底核准报备以来,学校对过去十多年的改革发展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梳理北大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明确以“厘清思路、明确目标,科学设计、精心组织,胆子要大、步子要稳”作为综合改革的基本方针,确立了以教育教学改革、人事体系改革、治理体系改革三大重点项目带动学科布局调整、带动校园环境和后勤保障体系建设等其他方面改革的行动方案。在汇报中,陈宝剑针对三大重点项目中的若干子问题分别作了解释,并在最后报告了综合改革方案的实施推进机制。
杨开忠围绕《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章程》的制定背景、制定意义、草案的制定流程作了简要汇报。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是学校举办者和社会参与学校法人治理的基本组织形式,对学校履行自身使命和社会责任进行咨询和监督,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事业,保护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制定该章程的目的在于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保障办学相关方有效参与学校治理,建构学校、政府、社会间新型关系。与会的校务委员会委员就章程草案的内容和表述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
朱善璐表示,制定科学的校务委员会章程,是北京大学落实办学章程、全面实施综合改革和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办学育人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应当予以高度重视,集思广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该章程更加完善。与会委员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对完善章程非常有益,希望各位委员继续关心章程的制定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学校反映意见建议,齐心协力、立好章程。
朱善璐讲话
编辑: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