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局:落实“两个责任”在探索中前行

05.11.2015  16:09
        近两年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不断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
        责任,在制度的链条上层层传导
        北京市地税局党组为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及“两个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明确为组织统筹、教育引导、选人用人、明纪纠风、预防监管、支持保障、管理示范七个方面24项内容,监督责任明确为协助推动、教育预防、监督检查、执纪办案、问责追究五个方面24项内容。以“两责清单”为抓手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分解,让党组和纪检组清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内容和责任要求,从而解决了“谁来干”和“干什么”的问题,同时将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作为承担、协调、落实市局党组主体责任的职能部门。该工作由于动手早、效果好,受到北京市纪委的充分肯定。
        为在全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地税局党组制定了《2015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工表》,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为41项重点工作内容,确定分管局领导,明确职能部门和完成时限。先后召开直属稽查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各区县(分)局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特别强调要抓责任传导,要求各单位结合税收现代化建设和征管改革大局,理清主体责任事项,划清事项界限,把笼统的责任事项变成指向明确、便于操作的具体任务,力求事项不遗漏、责任不空转、主体不虚置。
        今年以来,市地税局先后14次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集部分区县(分)局座谈研讨主体责任落实问题;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明查暗访、信访受理等方式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强力扭转以往惯性思维,统一认识,确保主体责任在地税系统落地生根。市局党组书记刘江平、驻局纪检组组长张靖明带队到各区县(分)局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各区县(分)局党组通过约谈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考核等方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
        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的专项检查。对违反党的纪律、“四风”问题和顶风违纪问题突出、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法违纪案件的单位及部门,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在查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案件的同时,也对涉案税务机关、税务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税务机关、税务工作人员的责任。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 市地税局针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共谈话13人次,通报违规违纪问题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落实,纪检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责任
        今年以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驻北京市地税局纪检组牢牢抓住依法治税、从严治队这一主线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权力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惩治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
        ——积极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一是推行台账式管理。建立健全《信访案件管理台账》,重点对巡视组交办件加大管理督办力度。根据管理需要和信访件的性质,将台账分设为信访案件总台账、巡视组交办件台账、重点信访件台账三类,加强动态管理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二是推行跨区县查办案件。打破门户局限,指定基层区县局纪检部门,跨区县办理系统内信访案件,增强了基层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初步形成了以驻局纪检组为龙头、以区县局纪检部门为支点,统一协调、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案件查办新格局。三是推行办案责任制。将全部信访件责任到人,加强案件调查过程管控,监督案件阶段进展情况;调查结论逐级审批,对检查方法、违法事实认定、调查取证等关键点重点审核,及时解决案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开展专项治理检查。一是高度重视治理工作。市局层面成立“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确立三个阶段治理重点;结合实际工作,特别将国家税务总局打击虚开纳税证明违法行为和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列入专项检查,纳入整治内容。二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监察、纳服、人事部门联合对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开展专项整治,并纳入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紧盯中秋国庆等假日节点,对公款送礼吃请、违规发放福利等现象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根据信访线索和调查情况,及时发现存量房交易中的执法风险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加强存量房交易执法和化解风险的工作建议。
        ——发挥特约监察员外部监督作用。主动加强与特约监察员的联系,搭建“北京地税特约监察员微信群”。微信群成员包括市地税局杨志强局长、刘江平书记、驻局纪检组张靖明组长、驻局监察处负责人及来自不同行业的12名特约监察员。凭借微信群沟通不受地点、交流不受形式限制等优势,组织特约监察员对各区县局服务场所进行明察暗访,以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多种形式交流,现场直播明察暗访工作过程,市地税局主要领导全程观看并与特约监察员即时互动,提升监督检查实效。同时认真受理特约监察员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整合规范廉政回访制度。对全系统廉政回访工作进行整合规范,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廉政回访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廉政回访工作的方针、原则及工作机制,实现了依法纳税与依法办税的双向监督。例如:2014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共检查涉税案件149件,发出廉政回访信149封,收回134封,对没有及时反馈《廉政回访表》的企业,纪检部门通过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方式予以补查,实现了对被查案件监督管理的全覆盖。
        创新,机制体制改革亮点突出
        亮点一,抓“龙头”首创税务系统“第一党支部”。地税局党组报经北京市委同意,建立了市地税局第一党支部,成员由市局领导、区县(分)局局长、市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一把手”组成,同时指导各区县(分)局组建第一党支部,成员由各区县(分)局领导、各科所“一把手”组成。第一党支部的建立,创新了双管理单位党建工作机制,解决了以往市局机关与各区县局“业务关系紧,党务关系松”的局面,还原了“一把手”的普通党员意识,加强了系统党组织建设。市、区两级第一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五必谈、四必讲”的组织生活会要求,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党内监督、作风建设、调查研究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定期开展第一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将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对“一把手”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实现了党组织对“一把手”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全覆盖,确保了主体责任的落实。
        亮点二,成立直属稽查局联合纪检组。地税局从2014年开始进行全系统稽查机构改革,成立了6个直属稽查局和17个稽查分局,实现了税务稽查市级全覆盖。针对税务稽查工作执法风险高的特点,2014年7月地税局在全国省级地税机关中率先组建直属稽查局联合纪检组。一年多的时间里,联合纪检组通过健全规章制度、指派专人对口联系各直属稽查局、列席党组会、开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专项检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措施,有效解决了直属稽查局上级管理偏远、同级监督偏软的问题,在确保稽查人员专业化、机构扁平化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亮点三,建立北京市直机关系统中第一个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创新廉政教育形式,组织系统各级干部7000余人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2015年,对全系统167名新录用大学生和军转干部、85名基层科所长进行廉政教育培训。两位新录用大学生在观后感言中这样写到:“通过参观, 我更加深刻地懂得了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发生在税务干部队伍中的反面典型案例,对我们尤其具有警示意义。”“作为一名税务干部,在各种诱惑面前都应守好自己的廉洁关,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同时,市地税局还举办了“地税大讲堂”,通过党风廉政教育、信访知识、国家安全形势等内容的专题讲授,增强了广大税务干部的责任感,提升了服务群众和廉洁自律意识。
        亮点四,探索派驻机构试点改革。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系统当前纪检工作整体形势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驻局纪检组研究制定了相关改革方案,提出了畅通工作联系机制、选用区县局纪检组长担任驻局纪检组成员、组建区域监督协作组、建立北京地税机关清廉指数评价体系、构建纪检工作风险评估机制、深化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等13项具体改革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系统纪检体制改革,为进一步增强派驻机构及系统各级纪检部门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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