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首都篇”

24.12.2014  14:33

  中新社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 陈建)24日闭幕的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京味儿”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全会提出,要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2014年12月下旬举行的中共北京市委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在全会上指出,“首都版”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意见”有三个“注重”:一是注重突出北京特色,特别是注意总结固化近年来全市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力求有“京味儿”。二是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力求以问题引导法治建设、以法治建设促进问题解决。三是注重突出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使各项措施不仅管眼前,更能利长远,形成推动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

  记者注意到,较之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北京市委“意见”的框架结构基本是一一对应,同样聚焦法治建设,都分为三大板块、7个部分;但具体内容上,地方特色、首都“风味”很明显。例如,其中提出要“立足北京市实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把“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写进北京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中;但在涉及中央事权的法治建设问题上,则“谨守本分”不越权。

  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方面,北京市委“意见”一连说了七个“着力加强”。排在首位的是:着力加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方面的立法,依法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加强对实有人口的服务管理。紧随其后的四个“着力加强”,都紧扣北京市作为全国政治、文化、国际交往、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定位,涉及依法推动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域立法,保障和改善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住房、养老服务等民生问题。

  北京市委“意见”中,第七部分的小标题为“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但中央“决定”中第七部分小标题为“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那是因为在北京市委“意见”中,对于中央“决定”提出的有关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等,并未涉及。

  同样在第七部分中,中央“决定”、北京市委“意见”均提出,要坚持依法执政、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但对应中央“决定”中有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基层治理法制化”的内容,北京市委“意见”则要求“坚持依规治党”、“夯实法治建设的基层基础”。

  郭金龙说,“意见”把更多笔墨用在写具体怎么做上。北京要在法治建设中走在全国前列、发挥示范作用;要向全世界展示泱泱大国文明之都、法治之都的良好形象。(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