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共租赁住房问答(第三期)

16.07.2018  10:32

    一、哪些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答:城六区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房山区、昌平区承租公租房的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外,无其他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是通过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

  1、公租房租金补贴计算公式: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

  2、补贴面积: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3、除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外,其他各区实行统一的分档补贴比例:

  分档类型

  补贴比例

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承租公租房的

  95%

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的

  90%

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

  70%

人均月收入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

  50%

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

  25%

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不含)至2400元(含)之间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

  10%

  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4个区补贴比例为95%、90%的补贴对象应与上述各区一致,其他补贴比例对应的家庭收入分档线由各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给大家举个例子,一个3口之家,承租了一套50平米的公租房,月租金40元/平米。如果这个家庭的月人均收入为1900元,按照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他们可以申请25%的租金补贴。也就是每月可以领取40*50*0.25=500元的公租房租金补贴。

   三、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答: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表》(非廉租家庭专用,以下简称《审核表》,按统一格式印制,见样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持《审核表》以及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与登记参加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一致。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变更、取消等相关规定

  答:1、租金补贴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租金补贴家庭应在家庭情况变动后60日内如实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2、经审核,租金补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后仍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家庭情况变更核定表》(非廉租家庭)并附相关材料后,上报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其中家庭人口变化的,申请家庭需重新办理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手续,通过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后,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但不需再提供其他材料,直接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家庭情况变更核定表》(非廉租家庭),原租金补贴登记编号不变。

  新生儿登记户口后租金补贴家庭提出增加保障人口的,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可直接调整租金补贴方案。

  不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家庭资格取消表》并说明原因后,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规定做出处理决定,取消家庭租金补贴资格。

   五、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中虚假申报或骗取补贴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对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以及伪造相关材料骗取租金补贴的申请家庭,由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租金补贴资格,已骗取租金补贴的,由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租金补贴的,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