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为政府举债额度设置“天花板”

31.05.201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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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05月31日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蒋梦惟实习记者杨忆霖)5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市财政局局长吴素芳受市政府委托,就市政府提请审议批准北京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进行说明。
  据介绍,北京将全面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对政府债务设置“天花板”,建立政府举债审批工作机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同时,结合债务风险指标和新增债券安排,北京还将对全市政府债务进行及时调控,合理确定全市政府债务总限额及市区两级政府债务的分限额,将市区两级债务总量和结构尽可能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
  据悉,截至2017年底,北京市政府性债务余额4127.85亿元。其中,政府债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876.88亿元,或有债务(政府负有担保或救助责任的债务)250.97亿元。财政部核定北京新增地方债限额为5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96亿元,专项债务270亿元。鉴于此,北京今年为市级、区级财政分别安排了245.53亿元和320.47亿元的新增债务额度。
  吴素芳介绍,新增债券将主要投向六个领域,其中环境整治及市容美化182.65亿元;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97.91亿元;土地储备93亿元;城市副中心棚户区改造92亿元;疏解非首都功能51.1亿元;新机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49.34亿元。
  数据显示,2015-2017年,北京共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219亿元,对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棚户区改造、疏解非首都功能、环境整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和重点工作进行了支持。
  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伯旭作审查结果报告时建议,北京要科学安排债券发行,防范偿债资金闲置或挪用;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完善政府债务借、用、还机制;加快存量债务处置工作,严格防范债务风险。